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组织召开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部署,结合“四新”工程安排,2024年3月15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组织召开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主会场设在呼和浩特,其他盟市设分会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本次教育宣传活动主题为“金融消保在身边 权益保障防风险”。活动中,全体人员观看2023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优秀作品展播,3家金融机构代表分别就强化党建引领、推动消保机制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方面进行经验交流。内蒙古银行业协会会长孟真、内蒙古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吴海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春兰分别就深入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有效推进金融行业诚信建设、全面加强金融文化建设宣读倡议书。
活动结束后,召开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丽欣讲话,总结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2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驻呼各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负责人,内蒙古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消保的负责人及消保条线工作人员,其他各盟市法人机构主要负责人、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