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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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分公司各党支部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2024年1月中下旬,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及相关要求,锡盟分公司16家党支部先后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16家党支部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刻把握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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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内蒙古兴安盟分公司慰问暖人心
1月30日上午,兴安盟分公司总经理一行人深入科右中旗杜尔基镇巴彦乌拉嘎查开展节前慰问,为公司定点帮扶嘎查送去面粉、食用油等生活物资。一行人首先拜访了杜尔基镇巴彦乌拉嘎查村委,与杜尔基镇常务副镇长、嘎查村委主要领导进行了交谈,深入了解帮扶村人口户数、教育配置、土地资源、平均亩产、人均收入等情况。随后深入监测户家中,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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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分公司召开2024年一季度廉洁警示教育大会暨安全工作会议
2月2日下午,为扎实做好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深挖隐形、顶峰作案问题,人保财险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分公司在春节前召开2024年一季度廉洁警示教育大会暨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一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搞走秀式调研、盆景式调研、不带问题调研,只听亮点、不碰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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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分公司妙笔生花迎新年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新时代金融职工和金融书法工作者的新作为新形象,营造欢乐吉祥、温暖和顺的节日氛围,人保财险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分公司于2月2日特举办2024年元旦春节“送万福进万家”书法活动。活动以“迎新春、送祝福”为主题,现场由公司书法爱好者挥毫泼墨,书写出一副副寓意吉祥的龙年春联和一张张红红火火的“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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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始于心 金融知识宣传践于行——阳光人寿在行动!
近日,阳光人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策划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系列活动,营造和谐健康金融消费环境,传播金融正能量。 关注民生难题,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办好惠民实事,阳光人寿以“爱与责任”的向善文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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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以案说险 | 勿存侥幸心里,远离保险欺诈
[案例简介]2021年6月,王某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共计5份。王某于2022年1月向保险公司报案称意外受伤导致右手小指骨折,在多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金额2万余元。保险公司经调查医院诊断,发现并非重物所砸,事故与王某描述的情节有较大差距,于是当地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传唤王某讲述事实,得知王某无业,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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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险内蒙古分公司开展2024 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进商圈”活动
都市商圈是新市民以及消费者群体相对集中的区域,为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由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丁晓敏经理带领公司金融宣传员走进展西路商圈,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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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启动“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阳光保险始终坚持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3·15”期间,阳光保险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的部署安排,围绕“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主题,精心策划了一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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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工会组织庆祝“三八”节系列活动 彰显“爱与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爱与责任”的企业文化,阳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工会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精心组织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活动伊始,工会组织全体女员工观看了“逐光而行共享美好”三八大课堂线上展示活动直播。直播回顾了中国金融工会的精彩活动瞬间,展现了金融行业女性员工的风采和力量。通过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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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保携手共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高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3月9日,中国太保旗下中国太保产险、中国太保寿险、太平洋健康险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保”)联合上海市虹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消保委健康消费办公室(以下简称“虹口区消保委”)、上海市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银保调中心”)等多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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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保寿险内蒙古分公司全面启动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3·15”活动的工作部署,不断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切实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风险防范意识,3月11日,中国太保寿险内蒙古分公司全面启动“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将围绕“普及消费者八项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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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以案说险 | 带病投保,熬过“抗辩期”一定能赔吗?
[典型案例]2022年4月,刘先生为父亲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险,但未告知其父已患胰腺癌的事实。投保后,刘父因胰腺癌先后多次入院治疗。2022年11月,刘先生要求保险公司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刘父在投保前已确诊患胰腺疾病,遂向刘先生送达拒赔通知。刘先生不服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法...
